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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公告内容

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资兴市委、市政府同意,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办法:25周岁(即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资兴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备注: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可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成绩单)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资兴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组织。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乡镇卫生院面向资兴市内抗击新冠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乡村医生岗位,还需提供经村委会、乡镇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的《资兴市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乡村医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4。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

(2)地点: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120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是我市近几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无法按计划招聘到位的岗位,属于我市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为此,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标准为:市直单位同一考试科目所有人员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一考试科目所有人员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健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备注: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可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成绩单)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笔试前一天下午17:00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笔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2.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时间暂定12月,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定,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考生。

3.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

4.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2020年资兴市**人才引进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

5.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按照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标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6.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按时到笔试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7.笔试成绩及排名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试卷中的单选题得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单选题得分相同则按照多选题得分高低确定。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名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名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择岗

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一岗位需择岗。考察合格人员根据卫健局提供的单位及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选岗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由资兴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卫健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资兴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2021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等证件方可办理入编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一)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与考务工作。

2.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时,须查验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健康码须提前一天打印或当日手机截屏备查。

(二)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郴州市、资兴市疫情防疫要求。

1.在招考人员现场参与的环节中,出现以下情况则禁止考生参与:

(1)无准考证(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码、健康码为黄码,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14天内入境者,以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期间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进入考点后,考生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再参加笔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继续回到考室参加笔试。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适时另行安排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负责监督。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各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本单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开招聘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笔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六、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体检和考察。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政策咨询:0735-3320036、0735-3326358

2.举报电话:0735-3322269、0735-3280728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乡村医生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现实表现情况表.xls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221521.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资兴市委、市政府同意,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办法:25周岁(即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资兴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备注: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可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成绩单)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资兴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组织。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乡镇卫生院面向资兴市内抗击新冠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乡村医生岗位,还需提供经村委会、乡镇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的《资兴市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乡村医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4。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

(2)地点: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120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是我市近几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无法按计划招聘到位的岗位,属于我市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为此,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标准为:市直单位同一考试科目所有人员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一考试科目所有人员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健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备注: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可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成绩单)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笔试前一天下午17:00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笔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2.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时间暂定12月,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定,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考生。

3.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

4.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2020年资兴市**人才引进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

5.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按照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标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6.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按时到笔试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7.笔试成绩及排名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试卷中的单选题得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单选题得分相同则按照多选题得分高低确定。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名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名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择岗

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一岗位需择岗。考察合格人员根据卫健局提供的单位及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选岗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由资兴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卫健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资兴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2021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等证件方可办理入编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一)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与考务工作。

2.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时,须查验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健康码须提前一天打印或当日手机截屏备查。

(二)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郴州市、资兴市疫情防疫要求。

1.在招考人员现场参与的环节中,出现以下情况则禁止考生参与:

(1)无准考证(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码、健康码为黄码,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14天内入境者,以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期间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进入考点后,考生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再参加笔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继续回到考室参加笔试。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适时另行安排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负责监督。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各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本单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开招聘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笔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六、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体检和考察。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政策咨询:0735-3320036、0735-3326358

2.举报电话:0735-3322269、0735-3280728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乡村医生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现实表现情况表.xls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221521.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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