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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00929

公告内容

为加强张掖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决定为所属**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张掖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发展需要,本次计划招聘人员29名(详见附件1:《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angye.gov.cn/)、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zhangye.gov.cn/)查询。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28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紧缺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报名者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执业(职业)资格,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个别特殊岗位招聘条件根据岗位需求设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

张掖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详情见《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进行。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表格通过网络下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能够如实证明身份的复印件亦可),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法到现场参加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能够如实证明身份的复印件亦可)。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填写的《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表格通过网络下载)(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件(能够如实证明身份的复印件亦可)全部打包发送到相应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程序进行,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招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网站当天予以公示;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施。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公开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急需岗位可以放宽到1:2,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特殊急需岗位可以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书》由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招聘单位发放。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予以公示。

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四)考察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聘任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公告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此次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笔试和面试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12388

张掖市人社局:    0936-8360763

咨询电话:张掖市卫生健康委:0936-8298200

点击下载>>>

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张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ye.gov.cn/rsj/dzdt/tzgg/202009/t20200929_495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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